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定,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具體方案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是經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設立的副廳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是:承擔道路運輸管理的公共事務職能。主管部門為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二、招聘范圍、崗位、人數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人數
本次共招聘管理崗位七級以下(含七級)職員15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7.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和相應的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具體條件
除上述基本條件外,招聘崗位具體條件見《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2012年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見附件1).
非廣州市戶籍者報名應聘還需符合廣州市相關入戶條件。
(四)薪酬及有關待遇
聘用人員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辦法
(一)報名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請登陸廣東省交通公眾網(http:// www.gdcd.gov.cn),下載并如實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將《報名表》,連同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及崗位所需相關證明材料掃描電子版發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
(二)報名時間
2012年8月15日至8月21日。
招聘單位在報名時間截止后7個工作日內,將會把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的人員名單在廣東省交通公眾網公布(不再另行電話通知)。請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等將在準考證上予以明確),并按照要求準時參加筆試。每位報名者只可應聘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每個招聘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人數少于3人的不予開考(同一崗位招2人的,應不少于6個報考者)。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
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 www.gd.gov.cn)及廣東省交通公眾網公布。
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面試。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每個招聘崗位擬錄用人數 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名次并列。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交通公眾網公布。
2.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對象在面試前,需持有關證件資料到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進行應聘資格復審,復審合格方可進入面試。需審核的資料:(1)準考證;(2)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計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5)技術職稱、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
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由廣東省交通運輸廳成立面試考官組,人數為奇數,不少于5人。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職位人數等額確定人選,依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人選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并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體檢。
(五)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應聘資格,并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按規定將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和省交通公眾網公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報批手續
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省交通運輸廳按規定辦理聘用報批手續。
四、有關問題說明
應聘人員提供的應聘資料及其他證明材料應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管理。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廣東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 羅俊、廖烈坤
電話:020-83730353,83730322;傳真:020-83730353
電子郵箱:luojun@gdcd.gov.cn
投訴電話:020-83732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