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深圳4月29日電(記者 彭勇 吳俊)為了解決當前房價高企制約人才引進的問題,再造孔雀東南飛優勢,29日,深圳市委常委會討論并原則通過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人才安居工程的決定》,為各類人才“量身”解決“住房難”問題。
會議認為,人才是決定深圳未來發展的關鍵所在。最近,國務院對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問題作出了整體部署,出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措施;當前,深圳市低收入戶籍家庭住房保障問題已得到較好解決。在這種背景和條件下,要求深圳市及時將住房保障重點轉向面廣量大的各類各層次人才,組織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努力把深圳建設成為干事有舞臺、安居有保障的人才“宜聚”城市。
會議通過的《決定》,明確了實施人才安居工程的主要原則,即“統籌兼顧與突出重點相結合、實物配置與貨幣補貼相結合”,強調要重點面向深圳市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其他鼓勵發展的產業和科技、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領域,為杰出人才、領軍人才、高級人才和中初級人才“量身”解決“住房難”問題:
杰出人才指“院士級”人才、獲得國內外公認重大獎項的第一成果人以及相當層次的人才,可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深圳工作居住滿10年,或做出突出貢獻并在深圳工作居住滿5年的,產權贈予個人。
領軍人才主要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重點企事業單位的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和重點創新科研團隊帶頭人以及相當層次的人才,可免租入住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購買商品房的,可享受150平方米購房總價50%額度的購房補貼,在深圳工作居住滿10年,產權可以轉讓。
高級人才指副高職稱以上及相當層次的骨干人才,凡新引進且在深圳沒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正高職稱45周歲以下、副高職稱40周歲以下,均可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領取期限不超過3年、每月分別為2000和1500元的租房補貼。
中初級人才指面廣量大的國內外全日制高校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生,其中博士在35歲以下、碩士30歲以下、學士25歲以下的,凡在深圳沒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憑所簽工作合同等資質材料,可先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領取期限不超過3年、每月分別為1000元、500元、200元的租房補貼。
凡有深圳戶籍的高、中初級人才,在深圳工作居住滿3年后,均可按有關規定申請購買售價低于市場商品房房價的安居型商品房。除購買安居房外,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領取住房補貼的高中初級人才不受戶籍限制。
《決定》還對解決各類產業園區和重點企事業單位人才安居問題、建立健全人才安居工程的運行機制問題都提出了明確具體政策;特別是對如何完善監督機制,使人才安居工程成為公開、透明、廉潔、規范的陽光工程提出了具體措施。
據悉,深圳市有關部門正在抓緊制定《決定》的配套實施辦法,不久就可推出。
(本文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