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擬規定跨省流動就業者分段計算養老金
2011-05-17 | 閱讀 854 | 來源: 網絡收集
摘要: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新公布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的征求意見稿。其中擬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為了進一步維護參保人員權益,這個征求稿對將于今年7月1日起實施的《社會保險法》進行了細化。針對養老保險轉移接續的具體辦法,第八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執行。

  此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得提前支取。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后,按照“繳費不足十五年人員的繼續繳費辦法”或“未繼續繳費的轉接辦法”辦理。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十五年。

  而對于沒有繼續繳費的也有轉接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社會保險法實施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且未依照前條規定延長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后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MORE熱門排行
換一換也許適合您的職位
?2008-2025廣東鵬程萬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本網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粵ICP備12040454號-4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粵B2-20120612
電子營業執照/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www.yx0788.com
日产亚洲一区二区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