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擬立法規定職工工資延期發放不得超半年
2010-11-23 | 閱讀 753 | 來源: 網絡收集
摘要:

  《重慶市職工權益保障條例(修訂草案)》(簡稱“草案”)22日提交重慶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草案規定企事業單位延期支付工資3個月以上的,應當提請職工(代表)大會同意,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半年。

     重慶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玉琴稱,《重慶市職工權益保障條例》自2003年5月施行以來,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當地經濟發展和工業化、城鎮化步伐加快,該市職工權益保障工作方面面臨了需索新情況和問題。此次修訂草案在最低工資標準定期調整、欠薪處理、勞務派遣用工規范、企業收入分配機制和農民工權益保障等方面作了細化和完善。

     對于欠薪問題,李玉琴說,欠薪分為3種形式:惡意欠薪、無故拖欠、延期支付工資。從法律性質上講,欠薪是一種違約行為,應當對此設定一些限制性條件。此次修訂的草案對延期支付工資的行為作了細化規定。草案規定,企事業單位延期支付工資3個月以上的,應當提請職工(代表)大會同意,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半年。

     草案還對最低工資標準的定期調整作出細致規定。根據草案,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單位所在區、縣(自治縣)的最低工資標準;簽訂有集體勞動合同的,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同時,最低工資標準由重慶市人民政府確定,每2年至少調整一次。

     同時,草案對企業收入分配也作出原則性規定。草案要求,用人單位要建立職工工資增長機制,隨經濟效益增長逐步增加職工工資;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應與企業職工工資保持適當比例。

MORE熱門排行
換一換也許適合您的職位
?2008-2025廣東鵬程萬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本網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粵ICP備12040454號-4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粵B2-20120612
電子營業執照/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www.yx0788.com
日产亚洲一区二区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