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地質局為省政府直屬正廳級行政類事業單位,局所屬26個公益類地勘事業單位(未含廣東省有色金屬地質局及其所屬單位),其中副廳級事業單位1個(深圳市地質局)、正處級事業單位25個。局屬各單位分布于全省各大中城市,主要從事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地質勘察施工等工作。因業務和工作發展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計224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貫徹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崗位、人數及有關資格條件
詳見《廣東省地質局事業單位2012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見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和內地戶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非廣州、深圳戶籍報考者還應符合廣州、深圳市區入戶相關規定。
(五)具備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資歷和專業知識或技能條件;
(六)身體健康。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名。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2年8月3日9:00時至8月7日17:00時止。
(三)資格初審:招聘單位在報名時間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審核結果將以電子郵件的形式通知符合崗位條件要求人員:地質類審核合格者發送面試通知書電子版;非地質類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者,自行打印考試通知(即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要求等將于考試通知上予以明確),并按照考試通知要求準時參加筆試。應聘人員屆時注意查收電子郵件。
(四)報考要求:每位考生僅限報考1個單位的1個職位,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考試
(一)應聘非地質類專業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應聘非地質類專業崗位(詳見附件“招考崗位”加★號)的人員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1、筆試:(滿分100分,非地質類按 50%計入總成績)
筆試內容包括政治時事、文化基礎、閱讀理解能力、分析歸納能力、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以及文字表達水平(一份試卷)。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廣東省地質局網公布。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
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相同時,并列進入面試。報名人數未達到1:5例的,按照實際報名人數進入面試。
2、面試(滿分100分,非地質類按50%計入總成績)
(1)面試對象于面試前半小時,持有關證件資料到招聘單位進行應聘資格復審,復審合格方可進入面試。需審核的資料:①面試通知;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非應屆畢業生戶籍所在地計生證明⑤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⑥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發表論著的需提供該期期刊或著作原本);(⑦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紅底彩色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所用照片一致)。
(2)面試時間及有關事宜:由招聘單位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面試對象,應聘人員屆時注意保持電話及郵箱暢通。
(3)面試由用人單位相關領導和公開招聘考核領導小組成員任評委,評委人數不少于5人且為奇數,面試前針對招聘崗位加試2-3個專業技術問題,面試中評委就應聘者的專業水平、基本技能、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進行測試。
(4)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二)應聘地質類專業
符合應聘地質類專業技術崗位條件的人員可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且為考試總成績。
面試(滿分100分)
(1)面試對象于面試前半小時,持有關證件資料到招聘單位進行應聘資格復審,復審合格方可進入面試。需審核的資料:①面試通知;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非應屆畢業生戶籍所在地計生證明⑤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⑥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發表論著的需提供該期期刊或著作原本);(⑦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紅底彩色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所用照片一致)。
(2)面試時間及有關事宜:由招聘單位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面試對象,應聘人員屆時注意保持電話及郵箱暢通。
(3)面試由用人單位相關領導和公開招聘考核領導小組成員任評委,評委人數不少于5人且為奇數,面試前針對招聘崗位加試2-3個專業技術問題,面試中評委就應聘者的專業水平、基本技能、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進行測試。
(4)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七、體檢、考察
(一)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擬聘人選。確定擬聘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相關體檢標準進行身體檢查,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檢查費用由招聘單位負責,在年度經費預算中支出。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者應從同一崗位考試合格者中按考試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
(二)考察:各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進行綜合考核,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精神,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
八、公示與聘用
經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及廣東省地質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報批,并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聘用。
附件:
廣東省地質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