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個人在國慶、“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所取得的兩倍或三倍加班工資,不屬于補貼津貼,也要依法納稅。這是國稅總局納稅服務司在解答熱點問題時所指出的。
從國稅總局的角度來看,是依法征稅、按章辦事,加班費無疑是屬于工資薪酬,對此沒什么可以指摘的;但從網友的反應來看,抱怨者顯然是多數,認為難以接受。為什么?因為稅負較為痛苦,即使國家在去年對個稅進行幅度較大的減稅,人們歡喜之余,還是覺得稅負不輕,覺得從減稅身上獲得的實惠又在強化征管的背景下打了個折扣。其實,抱怨從另一個角度而言,是對政策的期待,對進一步降低稅負的期待。
而這其中,工薪階層的痛感更強。工薪階層不同于有著經營收入和資本收入的群體,前者是多少就是多少,只要政策下文了,老老實實就被劃走了。后者則可以實現合理避稅,很多收入不是通過工資來體現,而是計入生產成本規避掉,這也導致了工薪階層的相對失落感更強。
當前,擴大內需、促消費,已成為對于中國經濟調結構的共識。但是促消費,最根本的是提高收入,收入提高得不明顯,促消費就相當于一句空話。如果政府把促消費僅僅是理解為政府來促消費,則就回到政府投資驅動經濟發展的老路。促消費,是促老百姓的消費,但這不是說有就能有的,因為老百姓花錢是不用苦口婆心勸的,是不用大道理去教的,有“錢”景就會消費,沒“錢”景就不會消費。收入的提高,一是在于市場的作用能夠多大程度的發揮,一是在于稅負水平是否在一個適宜的度上。
這些年,減稅是個核心趨勢,自2008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結構性減稅”一詞,更是讓社會鼓舞人心。中國的實際情況,不可能出現大規模減稅的情況,但是結構性減稅是有操作空間的。去年以來,個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免征額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誰也不能否認減稅是實實在在的,但我們同樣看到,目前的結構性減稅更多是扶持產業發展或小微企業的臨時性救濟措施,而不是一個有著頂層設計的方針,這往往導致減稅達不到期望的效果。
去年底,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給駐外人員介紹國內外經濟形勢時說,當前最重要的是做好兩件事,一件是通過結構性減稅支持經濟的薄弱環節,特別是小微企業的發展,確保就業。第二件是采取多種措施調節收入分配,改善人民生活。因此,工薪階層不僅是結構性減稅的重點,同樣也不能是強化征管的重點對象。真正該強化征管的是稅收,是富人稅(遺產稅),是暴利稅,這也是結構性減稅的題中之義,這邊“消”,那邊“長”。
資料收集:廣州人才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