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基本實現地稅代征
2010-12-07 | 閱讀 936 | 來源: 網絡收集
摘要:

    日前,記者從廣東省地稅局獲悉,之前由殘聯代征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目前在廣東已基本實現全省地稅代征。據介紹,按不低于本單位上一年度平均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可以免征殘保金,但若沒有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1.5%比例的,按實際差額人數和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標準的80%計算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據悉,殘保金是國家為了促進殘疾人就業而設立的“國家級合法政府基金”,目的在于鼓勵用人單位按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對于安排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才征收。根據廣東有關規定,廣東省內未按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等各類用人單位(包括中央駐粵單位,在本省登記的外地駐粵單位和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以及外商投資企業),應按不低于本單位上一年度平均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1.5%比例的,按實際差額人數和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標準的80%計算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MORE熱門排行
換一換也許適合您的職位
?2008-2025廣東鵬程萬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本網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粵ICP備12040454號-4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粵B2-20120612
電子營業執照/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www.yx0788.com
日产亚洲一区二区三区